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信息公开 > 正文 信息公开
    【菏泽】选调生政策
    发布者: 来源:  日期:2024-06-12 09:47:23

          自2018年起,招录的定向、常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,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,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行公务员登记,大学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转正定级分别定一级科员、四级主任科员、二级主任科员。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,及时安排担任镇街、县(区)直部门班子成员中层或正职。

          参照省统一标准,在村任职期间,为常规选调生发放基层补贴,定向选调生发放生活补助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的定向选调生,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,由财政分别补贴3万元、5万元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,不受缴款时间限制,执行公积金贷款最高标准,在落户、就医、乘车(机)、子女上学、配偶随迁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。

    上一篇:【泰安】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

    下一篇:【菏泽】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